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促销费稳增长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2-07-22 15:19 ![]()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部署,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增加高质量商品供给,繁荣城乡消费市场, 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确保年度促消费目标任务完成。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省级促消费稳增长项目资金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 一、支持方向和范围 ![]() 2022年度省级商贸流通促消费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促消费稳增长带动作用强、成效明显的行业和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单位),具体支持4个方向:首店首发建设项目,扩大网络销售项目,陕西名优产品推广项目,加油站连锁便利店改造提升项目。 二、支持方式和建设期限 ![]() 促消费专项资金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在当年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有效投资额(不包括土地购置、土建费用)的30%比例,根据不同项目类别给予定额资金补贴。 建设期限为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期间建设完成并开门营业项目。 三、申报程序 ![]() 四、工作要求 ![]() (一)各市(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强化项目绩效管理 和跟踪问效工作,严格按照省级文件要求,认真审核企业申报项目,做到数据真实、内容完整、择优报送。 (二)严格网上项目库的审核,项目库填报内容不得缺项漏填。 (三)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上报项目资料,逾期未报视同放弃。 咨询电话 ![]() ![]() ![]() (一)首店: 国际、国内及本土自主品牌企业或授权代理商, 在陕西省内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中国首店、西北首店、陕西首店性质的实体旗舰店、示范店、创新概念店(详见附件1),对店面装修设计费、设备购置及配套 硬件设施建设、已支出的房租(不超过12个月)之和超过200万元,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有效投资额的 30%予以补贴。其中零售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支持,餐饮企业 最高给予20万元支持。 (二)首店引进: 对在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对成功引进零售、餐饮并纳统的实体首店、旗舰店、示范店、创新概念店,按照每引进1个最高给予5万元的奖励。 (三)首发: 对在陕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陕西境内举办国内外知名品牌的服装服饰、化妆品、腕表、箱包、金银 珠宝等时尚消费类新品发布活动,对场租、搭建、宣传推广总费用的30%,最高给予5万元支持。 (一)在陕西省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 (二)申报项目的市场主体须为限上贸易企业。 (三)申报项目能够按期建成营业。 (四)项目符合当地城市建设布局规划、市容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 (五)企业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业绩良好,未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六)项目获得中、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一)首店项目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单位法人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加盖公章) 3.实体店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人(或具有商标区域独占使用权的被授权方)出具的关于店铺类型说明、2张以上营业中的店铺照片。 4.企业或店铺纳统证明(《统计直报系统》"调查单位情况"首页截图). 5.若该店铺实际运营单位非商标注册人,还应提供被授权使用该商标的授权书或说明件。 6.企业引进协议或房租租赁协议。 7.项目单位近二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已经营的还需提供店铺开业以来每月业绩表。 8.单独开设实体店应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表和消防验收文件。 9.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用信息"页面截图打印表。 10.项目费用开支计划表,附相关支出发票、合同等凭证。 (二)首发项目 申报新品发布项目提交以上1、2、3、8、10项外,还应提供新品发布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报告(含活动完成情况、活动 绩效情况、活动宣传情况、4张以上活动现场照片)。 (三)首店引进 提交上述1、2、3、4、5、6、10项.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用 A4 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企业(机构)公章,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资料整理好后请打包发到邮箱: 483927940@qq.com 附件: 品牌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类型说明 ![]() ![]() ![]() 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企业(不包括汽车)年度销售额在1000 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超过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的,对以下建设内容给予补贴。 鼓励企业探索常态化疫情条件下扩大消费模式创新,推广线 上线下融合,网订店送、无接触消费服务模式,利用新技术构建 更多智慧零售新场景新业态。支持企业在国内统一平台开设网 店、小程序开发,宣传、直播、流量购买等费用,以及线下无人 超市(柜)、智能试装、拍照搜索、语音购物、VR 逛店、智能 供货、自助结算、物流配送等智慧零售建设支出。 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按有效投资额的3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一)在陕西省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限上贸易企业(单位). (二)项目符合当地城市建设布局规划、市容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加工生产企业须达到生态环保相关要求。 (三)企业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业绩良好,未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四)项目获得过中、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一)项目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加盖公章) (三)企业或店铺纳统证明(《统计直报系统》"调查单位情况"首页截图) (四)企业《统计直报系统》2020、2021年经营情况截图。 (五)项目建设(促销、品牌创建)方案或可行性报告; (六)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单位近2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七)企业品牌创建、包装设计图表、促销活动等照片。 (八)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用信息”页面截图打印表。 (九)项目开支计划表,附相关支出发票、合同等凭证。 资料整理好后请打包发到邮箱: 483927940@qq.com ![]() ![]() ![]() 支持获得国家、省市各类名优产品称号的陕西名优产品企业 走出陕西,线上线下相结合,开拓省外市场,扩大陕西名优产品 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对在外省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建设陕西名优产品实体店,且能够连续经营2年以上的企业给予补贴。 支持内容为房屋租赁、店面装修、营销平台、冷链物流建设 等;对陕西名优产品企业参加省外重点展会、开展省外促销活动,对展区租赁、展位搭建、展品运输等费用予以适当补贴。 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按有效投资额的3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一)在陕注册独立法人的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单位); (二)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 (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新建实体店单店面积 不小于80平方米,其他城市新建实体店营业面积不小于100平 方米。 (四)经销陕西省名优产品数量在其经销单品总量中占比不 少于30%,单品不少于50种。 (五)企业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业绩良好,未列 入违法失信名单。 (一)企业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加盖公章). (三)企业纳统证明(国家统计直报系统"调查单位情况"首页截图). (四)项目建设方案或可行性报告。 (五)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六)不少于2年店面房屋租赁合同。 (七)承办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企业信用信息"页面打印表(加盖公章); (八)企业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商品的承诺书(法人签字盖章) (九)项目开支计划表,附相关支出发票、合同等凭证。 资料整理好后请打包发到邮箱: 483927940@qq.com ![]() ![]() ![]() 支持企业对已建成运营的加油站便利店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改造提升,拓展非油品业务向综合服务站转型。改造后便利店应具有统一的形象标识、门店管控、设施配置、服务标准、进货采购和物流配送,店内须设置当地名优产品销售专区(柜),并以直营方式开展经营。鼓励结合实际增加休闲、简餐、咨询、洗车等服务业务。 支持内容为店面装修、硬软件设施、宣传促销等支出。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按有效投资额的30%予以补贴,单站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一)在陕西省注册独立法人资质,单店销售均纳入统计的品牌连锁限上企业。 (二)一次性须改造3个以上加油站,且改造站年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 (三)企业须与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签订合法、诚信经营,并接受商务部门管理和绩效考评承诺书。 (四)企业无土地、经营性矛盾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 (一)企业申请表。 (二)实施企业和加油站法人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三)企业纳统证明(国家统计直报系统"调查单位情况"首页截图)。 (四)项目建设方案或可行性报告。 (五)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企业与市、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签订合法诚信经营,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商品的承诺书(法人签字盖章)。 (七)市级商务部门出具的无经营性纠纷说明。 (八)项目开支计划表,附相关支出发票、合同等凭证。 资料整理好后请打包发到邮箱: 483927940@qq.com ![]() 点击下方链接 下载各项目相关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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