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2024年3月4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加强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积极践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97号令)、《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切实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素质,陕西省餐饮业商会委托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举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第六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总局97号令)均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达到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总监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每半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全省餐饮服务单位中高级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
师资由省市场监管局培训中心选派一线食品监管人员、知名食品安全专家担任。培训内容包括:2.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3.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8号令)解读5.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97号令)解读1、培训采取线下线上结合的授课方式。线下培训时长食品安全总监2天,食品安全管理员1天。线上学习共40个学时,考核方式为线下培训+现场笔试。2、培训考核合格,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颁发“食品安全总监培训合格证书”“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考核未通过者可免费补考1次。1、培训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的原则,有意向报考的人员可扫描《陕西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报名表二维码,填表后提交。商会秘书处审核后予以回复,参训学员收到回复确定再缴费。

3、学员需要提交的报名信息
照片电子版、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全称、报考类别(总监、管理员)、培训证明获取方式(邮寄、自取)。
4、培训时上交小二寸照片2张,背面写姓名及身份证号后六位,领取听课证。
商会秘书处:
杨爱婷(18991395284)
谢艳(18182689461)




